概況 昌吉回族自治州(簡稱昌吉州)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中部,天山北麓,準噶爾盆地南緣,東經85°34′-91°32′、北緯43°06′ -45°38′。東鄰烏魯木齊和哈密地區(qū),西與石河子市相接,南與吐魯番地區(qū)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連,北與阿爾泰地區(qū)、塔城地區(qū)接壤,東北與蒙古國交 界,從東、西、北三面環(huán)抱烏魯木齊市。全州東西長541千米,南北寬285千米,總面積73660.41平方千米,總人口159.82萬人。全州有回、 漢、維吾爾、哈薩克等36個民族,其中回族17.21萬人,哈薩克族12.37萬人,維吾爾族6.01萬人。州府昌吉市地勢南高北低,自南向北傾斜。屬中溫帶氣候區(qū),為典型的大陸性干旱氣候,具有冬季寒冷、夏季炎熱、晝夜溫差大的特點。南部山區(qū)氣候特征明顯,北部沙漠性氣 候特征顯著。年平均氣溫6.8℃,1月份平均氣溫為-15.6℃,7月份平均氣溫為24.5℃,全年無霜期約155天左右,年均降水200毫米。 歷史沿革 行政區(qū)劃網·XZQH·ORG·打造最好的中文行政區(qū)劃網站 “昌吉”本為“仰吉”之轉音,原系突厥語,涵義是“新”的意思。早在《突厥語大詞典》和《元史·地理志·西北地附錄》里都記載有“仰吉八里”(意為新 城)這一名稱。 “昌吉”之名大致是由張堡、仰吉八里、昌都刺或昌八里等名逐漸演變而來?!堕單⒉萏霉P記》或《西域水道記》里卻說昌吉一名系準噶爾語(蒙古語),是“場圃 ”的音譯,它原是一條河的名稱。 西漢時,本境屬西域36國之一的車師國,后車師國分前部和后部,本境即屬車師后部,公元前102年,漢在西域設“使者校尉”時,漢軍隊便統(tǒng)治了這一地 區(qū)。漢宣帝元康四年(公元前62年)在北庭(今吉木薩爾縣)設戊已校尉,前后行政400余年。公元3世紀初至6世紀中葉,境內先后為高車、柔然、突厥、西 突厥鐵勒部等部族游牧駐地。唐貞觀十四年(公元640年),設庭州,轄金滿、輪臺、蒲類、西海四縣,相當于今昌吉州的大部分地區(qū)。武后長安二年(公元 702年)設北庭大都護府,轄天山以北,巴爾喀什湖以南的廣大地區(qū),譜寫出古西域史上最輝煌的篇章。宋時,本境先后屬吐蕃、回鶻汗國。元憲宗初年(公元 1229年),在本境設“尚書省”,后元國勢頹敗,西域各自為政,本境屬察合臺汗國。公元1697年,清康熙滅噶爾丹部,本境隨歸清治。乾隆二十七年(公 元1762年),本境屬伊犁將軍管轄,后乾隆在迪化設鎮(zhèn)迪道,轄本境大部,光緒十年(公元1884年),新疆建省,昌吉州大部歸迪化府。 1954年7月8日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區(qū),轄昌吉、烏魯木齊、米泉三縣。1955年3月改名為昌吉回族自治州,1958年將瑪納斯、呼圖壁、奇臺、吉木薩爾、阜康、木壘等縣劃入本州管轄。1959年將烏魯木齊縣劃歸烏魯木齊。 1983年后,昌吉市、阜康縣、米泉縣相繼建市。至此昌吉州共轄5縣3市。